訂閱 | 評分 | (13) |
主要欄位說明 | 核備函字號、中文名稱、英文名稱、發證日期、有效日期、申請商名稱、申請商電話、申請商地址、劑型、包裝規格、成分、產地、簽審文件編號 |
---|---|
更新頻率 | 每3個月 |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1/17 |
授權條款 |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 版 |
資料集連絡人 | 郭小姐 |
連絡電話 | 2787-7337 |
備註 | 符合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網址:https://data.fda.gov.tw/opendata/exportDataList.do?method=openDataApi&InfoId=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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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筆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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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歷史資料
李***
在 12-12-2024 - 19:26 發表
您好。我手上有過往衛生署核准之特殊營養食品核備函,但從資料集中卻沒看到這筆資料。是否只要業者將原核備函之產品更換配方並取得新的許可證後,原配方之核備函資料就不會出現在資料集中?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請問我要如何查到過往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特殊營養品之完整名單(含已停產)呢?
回 覆
RE: 請問歷史資料
郭***
在 12-16-2024 - 11:01 發表
李君,您好: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
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1條,特定疾病配方食品之製造、加工、調配、改裝、輸入或輸出,應先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文件,始得為之,合先敘明。
二、「病人用特殊營養食品許可資料集」僅顯示有效許可文件之食品,基於管理需求,已失效者則於資料集移除。
三、已核准在案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可至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s://www.fda.gov.tw 首頁>主題專區>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整合查詢服務>食品>核可資料查詢>特定疾病配方食品)項下查詢產品及標籤等資訊。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敬復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
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1條,特定疾病配方食品之製造、加工、調配、改裝、輸入或輸出,應先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文件,始得為之,合先敘明。
二、「病人用特殊營養食品許可資料集」僅顯示有效許可文件之食品,基於管理需求,已失效者則於資料集移除。
三、已核准在案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可至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s://www.fda.gov.tw 首頁>主題專區>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整合查詢服務>食品>核可資料查詢>特定疾病配方食品)項下查詢產品及標籤等資訊。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敬復
病人用特殊營養食品許可資料集
L***
在 12-16-2016 - 12:15 發表
這三個載點下載都是亂碼,請問還有別的嗎?謝謝
回 覆
RE: 病人用特殊營養食品許可資料集
a***
在 12-20-2016 - 09:19 發表
您好,
檔案已確認過內容,沒有亂碼問題。
初步判斷,可能原因如下說明:
因為Excel 2003(含以下的版本)無法預設讀取 UTF-8 編碼的 CSV 檔案, 若是用Excel 2007(含以上的版本)開啟CSV,則不會出現亂碼。
若是要用Excel 2003(含以下的版本)開啟CSV檔案,開啟步驟如下:
1. 先開啟一空白的 Excel
2. 在 [檔案] -> [開啟舊檔] -> 選擇 [文字檔案] -> 選擇欲開啟的CSV 檔案
若您是使用其他軟體開啟,請確認使用UTF-8編碼。
若還有其他問題可參考網站上的常見問題。
謝謝
檔案已確認過內容,沒有亂碼問題。
初步判斷,可能原因如下說明:
因為Excel 2003(含以下的版本)無法預設讀取 UTF-8 編碼的 CSV 檔案, 若是用Excel 2007(含以上的版本)開啟CSV,則不會出現亂碼。
若是要用Excel 2003(含以下的版本)開啟CSV檔案,開啟步驟如下:
1. 先開啟一空白的 Excel
2. 在 [檔案] -> [開啟舊檔] -> 選擇 [文字檔案] -> 選擇欲開啟的CSV 檔案
若您是使用其他軟體開啟,請確認使用UTF-8編碼。
若還有其他問題可參考網站上的常見問題。
謝謝
代餐食品
a***
在 09-17-2021 - 09:46 發表
你好,請問有關於控制減重取代餐食品的品項嗎?謝謝
回 覆
RE: 代餐食品
王***
在 09-24-2021 - 08:44 發表
敬啟者,您好: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
1.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指因病人生理功能失調,致無法進食、消化、吸收或代謝一般食品或食品中特定營養成分,或醫學上認定有其他特殊營養需求,且不易透過日常飲食調整所獲取,而依據其適用對象特別加工或配製之食品。
2.依「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範圍包括營養均衡完整配方食品、營養調整完整配方食品、營養調整補充配方食品及特殊單素配方食品等4大類,控制減重取代餐食品非屬上開類別之一,故無法增加該資料集。倘有特定疾病需求,可以關鍵字搜尋方式為之。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敬復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
1.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指因病人生理功能失調,致無法進食、消化、吸收或代謝一般食品或食品中特定營養成分,或醫學上認定有其他特殊營養需求,且不易透過日常飲食調整所獲取,而依據其適用對象特別加工或配製之食品。
2.依「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範圍包括營養均衡完整配方食品、營養調整完整配方食品、營養調整補充配方食品及特殊單素配方食品等4大類,控制減重取代餐食品非屬上開類別之一,故無法增加該資料集。倘有特定疾病需求,可以關鍵字搜尋方式為之。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敬復